我們對娛樂的渴望暴露了我們的內心,或至少顯明了我們缺乏何種渴望。那麼,如果我對娛樂的渴望比我對神的渴望更強烈,該怎麼辦?在這個娛樂至上的時代,與神的相交能否贏得我的注意力?
這些問題是嚴肅的。提出這些問題並非律法主義。正如派博牧師說:「我認爲新約從未說過,『放輕鬆一點吧。』它說的是,『要爲信心爭戰到底。』」我們的文化會告訴你放鬆娛樂方面的標準。但不要妥協。「當代的反律法主義者用他們不合聖經的邏輯,描繪出一種基督徒稱義後卻與世界毫無分別的生活方式,其實正在使許多人走入迷途。」事實上,稱義並不爲我們所作的娛樂選擇而開脫。相反,稱義「釋放出一種幫助我們成聖的力量,是我們在與世界、情慾和魔鬼的重大屬靈爭戰中所真實經歷的力量。」
那麼,當神顯得無聊,而娛樂卻令我興奮時,我們該怎麼辦?
要戰兢。「我們之所以該戰兢,是因爲偏好世界的傾向正是整個世界的光景。屬血氣的人無法領受、無法享受、無法因屬靈的事而滿足,也無法以屬靈的事爲至寶。這些事對他而言是愚拙的(林前 2:14)。這是屬血氣之人的標誌。因此,如果我們有這樣的感覺,我們應當戰兢,因爲我們活得就像屬血氣的人——而不像神的兒女。」基督是榮耀與美麗的(林後 3:18)。
當我們覺得基督沒有吸引力時,「說明有些東西正在攔阻你去看見並品嚐在基督裡的這位完美、令人驚歎、完全令人滿足的神,以及祂爲我們所成就的一切。」這正是我們的爭戰——要渴慕那超越屏幕上像素畫面所能顯明的更大榮耀。
那麼,我們該如何爭戰呢?以下是四個具體的建議:
第一,去找一個非信徒或初信者,與他們分享你對基督的愛。
對於一個正在經歷屬靈麻木的基督徒而言,這個建議聽起來可能有些違反直覺。但「當我進入一種環境,我對神的愛必須經受我對人的愛——以及我盼望他們認識神、享受永生的渴望——的考驗時,我與神之間的隔閡就被打破了。」
第二,善用你的閒暇時間。
我們每個人都需要休息時間。但我們也需要贖回每一個時刻,不要被屬世的娛樂牽引而妥協自己(弗 5:15–17)。
第三,尋找那些能滋養你靈魂的好作者,無論是當代的還是已逝的。
去找那些「真正嘗過、見過神的榮耀、美麗和滿足,並以這種方式談論和書寫神的人;那些在寫作時讓你讀著也能嚐到神甘甜的人。」
第四,在一切事上,堅持打那美好的仗,直到終點(提後 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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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改編自發表於 2017 年 11 月 6 日的「派博牧師答疑」第 1116 問:「How Do I Love God More Than My Entertainment?」
譯:CP/SG;校:JFX。原文刊載於《派博牧師答疑》(Ask Pastor John)一書英文版 295-296 頁:「Do I love God more than entertain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