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不能治癒情慾。婚姻是「神所設計,用來幫助人應對性慾的強烈衝動」(林前 7:2–9)。「但在這段經文中我沒有看到關於婚姻徹底治癒情慾的應許。」神的確設立了婚姻,來削弱撒但對人在情慾和淫亂方面的試探。但若以爲婚姻能徹底解決情慾問題,這種想法本身是錯誤的。
最重要的,婚姻是爲了展現基督對教會之愛的榮耀異象(弗 5:22–33)。只有在這崇高的異象中,我們才能找到「婚姻在性方面具體而實際的影響」。必須再次強調,婚姻不是治癒情慾的良方,而是身體層面的輔助,有助於我們勝過情慾之罪。就像充足的睡眠有助於我們勝過不耐煩的罪,鍛鍊身體有助於我們勝過憂鬱的罪,而在戶外散步可以幫助我們勝過沮喪的罪一樣。從這個角度來說,「婚姻中的性關係在對抗情慾和淫亂的屬靈爭戰中具有極大的幫助,但並不是絕對的醫治。」
性不是一個單純的「釋放壓力的機械閥門」。「這當然有其道理,但這並不是保羅說性關係是一道防火牆的全部含義。其背後還有更多、更深的意義。我想,在我們這個文化中,性早已被貶爲一種週末消遣式的約會運動,所以人們很難真正理解我要說明的意思。
神的心意是,在婚姻裡身體結合的親密中,會發生一些奇妙、榮耀、美麗、屬靈的事。深厚的情感、盟約的加深、屬靈的聯合,以及深不可測的個人聯結——都於其中逐漸產生。隨著這些聯合日漸加深,色情和淫亂就會變得越來越不可思議。」
這,就是婚姻中性關係的真正榮耀所在。[1]
在婚姻中,恰當、頻繁、令人滿足的性親密作爲一種「保護」,可以「減少」日後情慾、淫亂和婚外情發生的可能性(林前 7:1–5)。[2]
*****
[1] 改編自發表於 2019 年 5 月 20 日的「派博牧師答疑」第 1345 問:「Will Marriage Cure My Lust?」
[2] 參考自發表於 2023 年 1 月 13 日的「派博牧師答疑」第 1887 問:「When Does Despondency Become Sin?」
譯:CP/SG;校:JFX。原文刊載於《派博牧師答疑》(Ask Pastor John)一書英文版 169-170 頁:「Does marriage cure lu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