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作《伯明翰》(Birmingham)中,作家兼記者蒂姆·斯塔福德(Tim Stafford)將讀者帶到了 1963 年的春天,帶到了「南方最卑鄙的城市」,帶到了馬丁·路德·金(Martin Luther King Jr.)與臭名昭著的公共安全專員布爾·康納(Bull Connor)的對決中。
克里斯·賴特(Christ Wright)是來自加利福尼亞的神學院白人學生,多爾卡絲·瓊斯(Dorcas Jones)是一位年輕的黑人婦女,她全心投入到民權事業中。本書故事在克里斯·賴特和多爾卡絲·瓊斯之間逐章交替進行。讀者跟隨著他們的腳步,時而在舉牌抗議,時而在伯明翰坐監,時而與馬丁·路德·金見面,時而與三 K 黨對峙。我們聽到克里斯和多爾卡絲對自己情感起起伏伏的反思。我們也聽見他們的困惑,看見他們開始了解成爲上帝救贖計劃的一部分之意義。
美國亞馬遜網站對本書的介紹如下:
《伯明翰》
蒂姆·斯塔福德(Tim Stafford)著
故事發生在 1963 年阿拉巴馬州的伯明翰,「南方最卑鄙的城市」。小馬丁·路德·金來到了伯明翰,與公共安全專員布爾·康納(Bull Connor)發生了衝突,他們的衝突圍繞著種族隔離展開。克里斯·賴特是一名年輕的白人,身無分文,充滿理想主義色彩,他乘坐灰狗巴士來到這裡,渴望加入金的戰鬥。一位富有魅力的當地民權領袖收留了他,並讓他爲抗議運動工作。在那裡,他遇到了多爾卡絲·瓊斯,一個年輕的黑人女性,一個憤世嫉俗而又執著的人。他們的理想發生了衝突,但事件將兩人緊緊聯繫在一起,因爲他們跟隨金來到了伯明翰黑人及兒童與捍衛伯明翰白人特權的警察和消防水龍交鋒的末日現場。
創造空間出版(Createspace 2013年), 316頁。
克里斯乘坐灰狗巴士來到鎮上,他身無分文、天真無知,而且還自以爲是,弄的沒人待見。他離開了妻子和困難重重的婚姻;他說自己別無選擇,是上帝呼召了他。克里斯確信自己了解種族隔離的毒害,而且他與其他白人不同,他看到了這種罪惡所造成的損失——不僅給黑人,也給三 K 黨、布爾·康納、喬治·華萊士(George Wallace)和伯明翰的「大騾子」("big mules")那些操縱權力槓桿的商業精英們帶去了損失。
在克里斯身上,斯塔福德爲我們描繪了一幅先知生活的圖景。與尼尼微的約拿一樣,伯明翰的克里斯也感受到了壓迫性罪惡的無形負擔。然而,與約拿不同的是,克里斯渴望參與其中。他看到了危險,並被危險所吸引,願意獻出生命,將正義置於個人安危之上。他堅信自己和以斯帖一樣,是爲這一刻而生。
我們還發現了在他身上看到了些許先知以西結和以賽亞的痕跡。隨著故事的發展,克里斯與白人中堅力量、民權領袖,甚至三 K 黨成員都建立了良好的關係。他把自己想像成中間人;伯明翰一個特別的人——因爲他的種族、教育和神學智識的獨特組合——他「填補了空缺」,成爲一個連接雙方陣營的橋樑。「我在這裡」,他一直對上帝說,「請差遣我」。
女主角多爾卡斯把希望寄託在民權運動和當地受人尊敬的領袖 R. L. 瑞格斯霍特(R. L. Wriggleshott)身上。這些是她獲得自由的關鍵,也是她的忠誠所在。她不喜歡克里斯,而且也很清楚地告訴他:她不喜歡有特權的白人插手民權運動。
故事開始時,靜坐示威和遊行活動收效甚微,多爾卡斯焦躁不安。她想大幹一場。她想被抓。她想要自由,她厭倦了等待。多爾卡斯很快就受到一個志同道合的人的吸引,他就是傑瑞·米爾曼(Jerry Mealman),這個英俊而憂鬱的二線領導人,隨時準備「炸掉整個該死的小鎮」,只要能引發真正的變革。
通過展現多爾卡斯的急躁和憤怒,斯塔福德揭示了他們和馬丁·路德·金在策略上的衝突。馬丁·路德·金和他的得力助手沙巴斯騰斯·佩崔(Substance Petry) 將「非暴力合作」的方方面面帶到了伯明翰。他們的目標和瑞格斯霍特、多爾卡斯和傑瑞一樣:改造社會,但不同之處在於,不是通過推翻他們的敵人。他們希望黑人和白人都能過上富足的生活。因此,他們不追求權力,而是爲「親愛的社區」(Beloved Community)而奮鬥。
多爾卡斯和傑瑞否定了路德·金的理想主義。多爾卡斯想隨心所欲。她想任意遨遊,「生活在廣闊的世界裡」。她想要自由,卻沒有和解之意。
就在多爾卡斯和傑瑞焦頭爛額的時候,瑞格斯霍特想出了一個辦法讓他們忙起來。他命令傑瑞把孩子們組織起來,準備遊行,這樣就填補了成人志願者不足的空白。就這樣,不情不願的傑瑞無意中成爲了伯明翰兒童十字軍的領袖。
與此同時,克里斯被運動深深吸引。他屢次要求參加遊行,但一直沒有得到允許,幾週之後,他終於獲准參加了遊行。作爲抗議者中唯一的白人,他興奮極了。他說,「我沒有感受到勝利的希望,只有一種莊嚴、恍惚的感覺伴隨著我,朝著命運前進」。當警察叫停遊行隊伍時,克里斯跪了下來,模仿身旁的婦女伸出雙臂,「好像要接住從上面扔下來的東西」。她正在用主禱文禱告,克里斯和她一起祈禱。他說,那是「我一生中最充滿信心的時刻。那一刻,我對自己、我的未來、我的意義毫不掛念。我一點都不懼怕」。
《伯明翰》本可以多一些這樣的描述。讀這本書時,我一直希望斯塔福德能把我帶到行動中去。他巧妙地揭示了克里斯的想法,也讓我們自由地在多爾卡斯的腦海中找尋,傾聽她尖銳的思考。可是,與其聽到他們的想法,我更希望能參與到引發這些想法的事件中去。
這本書還有一個問題,那就是它將事實與虛構融爲一體的方式。這是一個關於「伯明翰對抗計劃」(Project Confrontation )以及兒童十字軍的故事。這些都是國家集體記憶的一部分,因爲這些活動都是由著名歷史人物組織和實施的。眾所周知,「對抗計劃」的幕後策劃者是弗雷德·沙特爾沃思(Fred Shuttlesworth),而不是維格斯霍特。是詹姆斯·比維爾(James Bevel)組織了兒童十字軍,而不是傑里·米爾曼,這也不是什麼祕密。在斯塔福德的故事中,克里斯受託,編輯和打印馬丁·路德·金在伯明翰監獄中的信件,而我們知道,實際上是馬丁·路德·金的知己懷亞特·沃克(Wyatt Walker)將這些碎片拼湊在一起的。
我們讀小說時可以把自己的不信擱置一邊,但書中這些前後矛盾的地方卻會擾亂讀者的思緒。
爲什麼馬丁·路德·金在那裡,而沙特爾沃思卻不在?爲什麼斯塔福德寫了布爾·康納,卻沒有寫詹姆斯·比維爾?爲什麼沙巴斯騰斯(和克里斯)取代了懷特·沃克?這些不協調的地方讓我們不能深入地欣賞這本書。
不過,《伯明翰》還是值得一讀的。我們之所以喜歡小說,部分原因是其文字之美,段落之巧妙,銜接之流暢,讓我們流連忘返於作者打造的世界中。斯塔福德的文字不僅讓人賞心悅目,還爲我們打開了一扇窗口,讓我們得以進入一個許多人都不了解或早已遺忘的世界。
這是一本關於和平的書,這和平指的不僅僅是沒有衝突而已,而是指有「平安」(shalom)——來自個人、種族、階級和機構之間有意義的和解。這是一本關於自由的書,但這自由不是爲心所欲的自由,而是關於愛和寬恕的自由,以及在超越自我的事物中尋找意義的自由。這本書也與目的有關。克里斯看到了壓迫、不公正、法律面前的不平等。但這些並沒有讓他離開伯明翰,而是迫使他進入這座城市,推動復興,打造上帝所期望的「愛的社區」。
斯塔福德是一位了不起的作家,他的作品達到了虛構小說的預言目的:講述一個扣人心絃的故事,並通過這個故事揭示現況與理想的距離。
譯:變奏曲;校:JFX。原文刊載於福音聯盟英文網站:Birmingham: A Nove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