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会事工
牧養那些沒有投票給你的羊
2026-06-06
—— Victor S

一次長老投票結束後,那位剛當選的長老對我說:「我知道自己沒有獲得 100%的贊成票。我不知道將來要如何牧養那些沒有投票給我的人。」

一個長老,該如何牧養那些當初沒有投他贊成票的成員?他應該主動走近,還是保持距離?應該謙卑地了解原因,還是當作不知道比較好?

一、長老的權柄來源:不是「選民」,而是神

首先要澄清一個根基性的認識:長老不是被「選出來」的政治家,而是被「認出來」的僕人。保羅對以弗所的長老說:「聖靈立你們作全群的監督,你們就當爲自己謹慎,也爲全群謹慎,牧養神的教會。」(徒 20:28)請留意這個順序:聖靈設立,全群交託,長老牧養。會眾的投票不是權柄的源頭,而是對聖靈工作的印證。

因此,只要你的教會章程沒有規定「長老必須獲得 100%贊成票」,那麼只要票數達標,就是教會對聖靈設立的確認。長老在牧養沒有投票給自己的成員時,不能說:「你沒選我,所以我不需要管你。」恰恰相反,他應該說:「神把你交託給我,即便你當初沒有投贊成票,我仍然要爲你的靈魂向主交帳。」

《希伯來書》13:17 說:「你們要依從那些引導你們的,且要順服;因他們爲你們的靈魂時刻警醒,好像那將來交帳的人。」這裡的「交帳」可以說是雙向的:會眾要爲自己如何順服而交帳,長老也要爲自己如何牧養而交帳。經文警告會眾,若因不順服而叫長老在交帳時憂愁,「就與你們無益了」。反過來說,長老也不能因爲在投票中失去了某些人的選票,就在實際牧養中「放生」他們,好像不再負責。將來在主面前,長老不能說:「主啊,這些人沒有選我,所以我沒有牧養他們。」主必說:「是我把他們交託給你,你怎能丟棄他們呢?」

二、長老如何實際地牧養「沒有投票給自己的成員」

第一,走近,而不是等待。

人的本能是:誰不喜歡我,我就遠離誰。但那位爲釘祂的人禱告求赦免的主(路 23:34),才是長老真正的榜樣。合適的時候,長老可以考慮主動走近那些沒有投贊成票的成員(前提是他知道是誰,下文會談投票方式)。

這種「走近」不是爲了要說服對方「你當初選錯了」,也不是質問「你爲什麼不選我」,更不是要逼對方公開說「現在我已經完全接納你了」。而是爲了傾聽他們的顧慮;若發現自己在某些事上確有不當,就謙卑地承認和道歉;並詢問:將來怎樣可以更好地服事你?

第二,公平施教與管教。

在實際牧養中,如果未投票的成員落在需要責備的罪中,長老不能因怕對方誤會「你是在針對我」就退縮,不敢按聖經勸戒。若未投票的成員在某件事上表現得好,長老也要在適當的時候公開肯定。若未投票的成員遭遇苦難,長老要像服事任何其他成員一樣,去探訪、陪伴、禱告、幫助。

換句話說,長老要努力讓對方感受到:在講台上、在探訪中、在牧養決定裡,他並不會因爲一張選票的有無,而對待他們有兩套標準。

第三,用長期、一致、溫柔的行爲贏得信任。

牧養未投票的成員,很少有「速效方案」,通常是一個漫長的過程。《彼得前書》3:1-2 教導妻子如何贏得不信的丈夫:「他們雖然不聽道,也可以因妻子的品行被感化過來。」這個原則同樣適用於任何需要建立信任的關係。

長老贏得未投票成員信任的方式,往往不是靠更精彩的講道或更有力的論證,而是靠穩穩地做這些小事:主動問候、適時探訪和關懷,在教會決策時公平地聽取並如實轉達他們的意見,在數年如一日的服事中,讓他們慢慢看見——這個人不是來報復我的,他是真心來牧養我的。

第四,善用眾長老的智慧。

在實際教會生活中,我們常忽略一個事實:神賜給教會的是「眾長老」,而不是「一個長老」。這本身就是解決「沒有投贊成票的成員如何得牧養」的重要途徑。

神設立眾長老的智慧之一,就是承認不同的羊可能需要不同的牧者來陪伴。如果一個成員對某位長老有隔閡,並不意味著他無法被牧養。他可以先多與眾長老中他更熟悉、更信任的一位互動,在時間中慢慢接納新長老的服事,同時仍然尊重新長老的權柄。眾長老也應當有意地幫助這個成員認識、了解、接納新長老。

對那位沒有獲得全票的長老來說,這意味著他可以謙卑承認:我不需要、也不可能像其他長老一樣,在所有人心中擁有同樣的「好感度」。有時,放手讓另一位更適合的長老在一段時間內主要牧養某些成員,並不是失敗,而是順服神在眾長老中的智慧安排。

三、關於投票方式的建議

如果一位新上任的長老沒有獲得 100%贊成票,讓他知道「不是所有人都投了贊成票」是有幫助的,但通常不需要告訴他「具體是誰」。這往往更有智慧。

若長老知道具體是誰反對他,他可能會陷入三種試探:刻意迴避他們;下意識過度討好他們以求「贏回好感」;或者在服事中帶著看不見的怨氣。這三種反應都不合乎牧者的心腸。相反,如果他只知道「大約有X%的成員沒有投贊成票」,卻不知道個別的名字,他就更容易以同樣的愛面對所有會眾。

聖經沒有明文規定投票形式,但就長老投票而言,不記名紙張投票往往更合宜。它也能減輕未投票成員的心理壓力。如果採用公開舉手投票,那些不認同的人可能因害怕被貼上「不屬靈」的標籤而違心舉手。這樣,投票就從「按良心作印證」變成「順著群體壓力錶態」。

不記名投票不能消除反對,卻能讓反對被誠實地表達出來。而誠實表達出來的反對,遠比掩藏的反對更容易被牧養。當然,若採用不記名投票,事前仍應有充分公示期,讓預備不投贊成票的人有機會與其他長老溝通原因,好讓長老會更全面地了解那位被提名者。

四、教導沒有投贊成票的成員

那些沒有投某位長老贊成票的成員,也有自己的責任。他們不應當私下聚集組成「反長老小組」,不應在長老講道時以表情或肢體動作表達輕視,也不應在家中、特別是在兒女面前,隨意貶低長老。

與其如此,不如承認這位按教會章程被任命的長老的合法性,願意順服神藉著地方教會印證所賜下的新牧者(來 13:17),並給這位長老一個實際服事自己的機會。你仍然可以向其他長老坦誠自己的顧慮,同時在行動上尊重這位長老的職分,相信主也能在時間中改變你們之間的關係。

總結

歸根到底,長老的權柄不是來自投票,而是來自聖經所列的資格、聖靈的恩賜和呼召,以及長期忠心服事所贏得的信任。投票只是教會對一個已經存在事實的印證。

即便這個印證沒有達到 100%,甚至只是剛好達到章程門檻,長老仍然被呼召去牧養那些「不認同」的人。往往正是這些人,成爲神特別放在他生命裡,叫他學習那位「爲仇敵禱告」的主的機會。

同時,神也智慧地賜下眾長老,使教會不倚靠某一個牧者與某一個成員之間的關係。未投票的成員仍可在長老團隊中找到被牧養的途徑;隨著時間過去,隔閡可以一點點被拆毀;在基督的恩典中,那位當初沒有投票給長老的人,最終甚至可能成爲他最忠心的代禱夥伴。

願每一位被選立的長老,都能向自己全群的羊——包括那些沒有投票給他的人——堅定地說出保羅對以弗所長老所說的話:「聖靈立你們作全群的監督,你們就當爲自己謹慎,也爲全群謹慎,牧養神的教會。」(徒 20:28)

Victor S(舒得勝)是東亞一間浸信會的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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