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生活
正視墮胎後的自責
2024-10-14
—— Kendra Dahl

當我講述自己的墮胎經歷,總會有人主動與我交流她們的故事。這些故事裡常常會有相似的感嘆:「我知道上帝已經饒恕了我,但我就是無法饒恕自己。」

從神學的角度來看,答案其實很簡單:你不需要饒恕自己。聖經裡既沒有自我饒恕的例子,也沒有這樣的說法。若我們認爲必須饒恕自己,豈不是把自己抬高到神的位置?畢竟,我們得罪的是祂,唯有祂才有權柄赦免我們的過錯(參見《詩篇》51:4;《羅馬書》8:33)。

這個神學解釋雖然內涵豐富、也很有道理,但是對於經歷墮胎之後的痛苦的女性來說,聽起來可能像是空洞的套話。賈斯汀·泰勒(Justin Taylor)指出了如何從牧養的角度來理解這個自我饒恕的問題:「在回應一個說無法饒恕自己的人之前,明智的做法是先弄清楚她的這種說法到底想表達什麼意思。」

墮胎之罪有一些特殊的方面,它們僞裝成一種揮之不去的自我寬恕的渴望。如果我們能理解這些特殊之處,可能就能更好地幫助那些正在掙扎的女性。

第一,墮胎是一種特殊的自我傷害行爲。

所有的罪本質上都是自我傷害。神的律法展現了祂的品格,爲我們指明公義之路,這道路最終將引導人類走向繁榮。當我們得罪神時,實際上也在傷害自己。有些罪造成的傷害比其他罪更爲嚴重。使徒保羅在描述淫亂的特殊危害時就闡明了這一點:「人無論犯什麼罪,都是在身體以外,惟獨犯淫亂的,是得罪自己的身體。」(林前 6:18)

其他一些罪也可能屬於這種傷害自身的罪類——比如飲食失調和自殘,但墮胎尤其如此。女性是按神的形像造的,是「生命的給予者」。蘇珊·亨特(Susan Hunt)將這個稱呼用於描述女性獨特的「救贖使命」,這種使命貫穿於「每一段關係,每一種處境」中。雖然這個意義遠不止於生育,但剝奪未出生孩子的生命無疑是對這種賦予生命本質的嚴重侵犯。墮胎是一種造成多方受害的罪,而女性自己的身體就是受害者之一。

此外,有些女性因無知而選擇墮胎,這是因爲她們相信了關於人類生命起始的謊言。還有一些人確實是受害者,在本應保護她們的人的誘導下被迫墮胎。但我和許多其他人明知墮胎是有罪的、是錯誤的——卻仍然這樣做了。我們的罪最終是得罪了神和祂的聖潔律法。但從某種角度來說,我們還因違背良心而得罪了自己(羅 14:23)。

認爲無法饒恕自己的女性可能正在面對這樣一個現實:罪破壞了她的完整。她背叛了自己的良心,傷害了自己的身體,這就意味著她違背了自己的信念,對身心造成了嚴重創傷。然而,她真正需要的不是自我饒恕,而是基督通過聖靈所做的轉化之工。基督已經使我們擺脫了罪的咒詛,但罪的力量依然存在,我們仍在與每時每刻的誘惑和過去的罪造成的傷害作鬥爭。我們常常把成聖理解爲少犯罪,但聖靈的轉化之工是要叫我們變得完整。

第二,墮胎既是罪也是創傷。

我們渴望饒恕自我,這往往是因爲我們仍然受到罪的影響。我們可能會這樣想:如果我已經接受了神的繞恕卻仍在掙扎,那一定是因爲我需要饒恕自己。我們希望跨過這個門檻,永遠擺脫羞恥感。然而,墮胎雖然是需要悔改的罪,但它同時也是需要痊癒的創傷。

我曾在別處詳細討論過:當我們憑信心仰望基督時,饒恕來得很快,但痊癒需要時間。將這種需求簡單地歸結爲我們需要自我饒恕,其實是暴露了我們想要繞過甚至控制痊癒過程的心理。我們想尋求捷徑,而不想和他人一起與耶穌同行、一起經歷痛苦和磨難。

一個說無法饒恕自己的女性,可能也會認爲自己不配得到基督的醫治。她覺得自己罪很深重,應該一輩子活在羞恥中。我們可以想想聖經中那位血漏婦人的故事(可 5:24-34)。她因爲羞恥,不敢直接求耶穌醫治,只敢悄悄從後面摸耶穌的衣角。但耶穌沒有讓她默默溜回陰影中。祂不僅醫治了她,還看見了她,恢復了她的尊嚴,肯定了她的價值。

經歷過墮胎的女性不需要自我饒恕;我們真正需要的是醫治。基督爲我們的罪付出了終極的代價,沒有哪種罪是基督的救贖不能夠勝過的(賽 53:5,詩 107:20)。

第三,流產的胎兒無法給予饒恕。

幾年前,我參加了一個爲經歷過墮胎的男女舉辦的退修會。在樹林裡與一群陌生人度過的幾天,既溫馨又有些不尋常。

這個退修會有點像一個速成班,旨在加速促進饒恕和治癒。小組帶領人引導我們進行各種活動,目的是釋放多年來隱藏的羞恥和悲傷。其中一個活動給我留下了深刻印象。主講人揭開桌上的布,展示了一群裹著手工毛毯的泰迪熊。每人可以選一隻,我們要用一個下午的時間與它相處——跟它說話、擁抱它、給它起名字。雖然主講人明確表示這不是我們墮胎嬰兒的化身,但這個活動仍爲許多參與者提供了一個宣泄口,讓他們可以釋放多年積壓的悲傷,因爲他們手中抱著的泰迪熊象徵著她們失去的孩子。

這種退修活動或許有它的意義,但我發現自己的痊癒過程很緩慢,而且時有起起落落。通過日常參與教會的聖道和聖禮、丈夫和教會家人的真摯關懷,以及優秀心理諮詢師的幫助,我終於慢慢地走了出來。不過,我認爲這個活動也揭示了我們追求自我饒恕的另一面。

約翰·比森(John Beeson)這樣寫道:「聖經中只有兩種寬恕,不多不少。一種是來自他人,另一種是來自神。一種是橫向的饒恕,一種是縱向的饒恕……光是向神祈求饒恕是不夠的,我們還必須向那些被我們傷害的人尋求饒恕。」那麼,經歷過墮胎的女性該如何尋求這樣的寬恕呢?在受害者已離開人世的情況下,她不得不轉向自己的內心。彷彿她墮掉的嬰兒已經成爲她自身的一部分,而她正在向這部分的自己懇求,希望得到赦免。

大衛王手上沾滿鮮血,但他對神說:「我惟獨得罪了你。」(詩 51:4)神本可以降下審判,但祂反而使我們稱義,在神子裡宣告我們爲義(詩 51:4;羅 8:33)。有時,橫向的饒恕是不可能的,但我們所尋求的赦免是可能的。只是這赦免不是來自我們自己。

答案在你之外

新教改革家菲利普·墨蘭頓(Philip Melanchthon)經常給馬丁·路德寫信,說自己很難相信福音。他在一封信中寫道:「今早醒來,我在想自己是否足夠地信靠基督。」路德有點受不了他反覆提出的同樣問題,他回答說:「墨蘭頓!去大膽地犯罪吧!然後勇敢地到十字架前認罪!整個福音都在我們之外。」羅德·羅森布拉特(Rod Rosenbladt)講述這個故事是爲了闡明「福音的外在性」——「基督的死在我之外,卻是爲了我。」他解釋說:「路德這個很不耐煩的建議並非鼓勵墨蘭頓去犯罪,而是想震醒他,讓他意識到唯一真正的義在他自身之外。」

也許墮胎後的女性需要這樣一種震撼。我們的罪雖大,但基督的寶血更加偉大。我們面對著一個如同吼叫的獅子、遍地遊行、尋找可吞吃之人的仇敵的指控(彼前 5:8)。他晝夜不停地控告我們(啓 12:10),甚至誘惑我們的心與自己爲敵。然而「我們的心若責備我們,神比我們的心大,一切事沒有不知道的。」(約壹 3:20)

我們不需要饒恕自己。神的赦免已經足夠;祂已經將我們的過犯遠遠挪開,「東離西有多遠,祂叫我們的過犯離我們也有多遠。」(詩 103:12)當我們繼續與罪的餘毒掙扎時,聖靈向我們保證我們屬於祂(羅 8:16)。祂陪伴我們走過痊癒之路,直到有一天我們面對面站在救主面前,經歷真正完全的醫治(約壹 3:2)。


譯:變奏曲;校:JFX。原文刊載於福音聯盟英文網站:When You Can』t Forgive Yourself After an Abortion

Kendra Dahl(坎德拉·達爾)是一名作家,妻子和三個孩子的母親。她是《福音禁忌》(Gospel Taboo)的和 「平常事物」(The Plain Things)專欄博客的編輯和合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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