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与神学 信仰问答
什麼是不得赦免的罪?
2022-10-28
—— Jonathan Pennington

有讀者來信問:

這個問題讓我糾結了很久:耶穌所說的不得赦免的罪是什麼?

我們把這個問題交給美南浸信會神學院新約釋經學副教授喬納森·彭寧頓(Jonathan Pennington)來回答。


我仍然清楚地記得,當我初信的時候常常聽「回答聖經問題」(The Bible Answer)這一廣播節目。我不太記得節目裡都有些什麼問題了,但我清楚地記得偶爾會有一些可憐的煩惱之人打電話來希望得到安慰,他們的聲音中充滿了絕望,他們擔心自己犯了不得赦免的罪——褻瀆聖靈。

當時我還不知道,那些20世紀末的來電者只是兩千年來很多擔心自己犯了褻瀆聖靈之罪的基督徒中的一小部分。我現在知道了,這在早期教會就成了一個問題,教會的不同神學分支對此會有不同意見。許多人認爲這種不得赦免的罪指的就是在逼迫面前跌倒、否認基督。我們還從教會歷史知道,教會中一直就背道的基督徒能不能重新回到教會這個問題存在著分歧。

讓我們快進一下,約翰·班揚在他著名的、有影響力的著作《天路歷程》中就寫到他自己和這個問題的爭戰。事實上,在過去的300年裡,最容易對這種問題感到焦慮的群體可能就是清教徒了,我知道許多故事,包括一個最悲慘的故事:一個名叫約翰·柴爾德(John Child)的英國清教徒居然爲此自殺了,他確信自己犯了這種不可饒恕、不可原諒的罪,因而陷入了絕望和抑鬱。

經文和可能的解釋

「褻瀆聖靈」一詞來自福音書,在馬太福音12:31-32,以及平行經文馬可福音3:28-29和路加福音12:10中都可以找到。除了這三重見證之外,它還以大致相同的形式出現在經外文獻《十二使徒遺訓》(Didache)中(11:7),也是《多馬福音》中的第44句話。雖然所有這些文本的上下文略有不同,但都在一致強調一個最大的、不可饒恕的罪——「抵擋」或者「褻瀆」聖靈。

安波羅修和《十二使徒遺訓》將這一不可饒恕的罪理解爲抵擋聖靈的工作,而聖靈的工作不僅僅發生在耶穌的時代,更是透過聖靈的默示藉著使徒和教會繼續。初期教會中的許多人將這句經文與約翰一書5:16所說「致死的罪」,理解爲歸信之後的背道不得赦免。還有一些人則將其理解爲對福音的拒絕。奧古斯丁至少有一整篇講道都是關於這個話題的,他認爲「褻瀆聖靈」不是指一個具體的行爲,而是一種持續到死的抵擋和不悔改的狀態,這一解釋很有代表性和影響力。也就是說這是一種心硬,如果今生不悔改,就會被證明是不得赦免的的。那麼,在這個意義上,「褻瀆聖靈」被簡單地理解爲一生持續地不信。

由於篇幅所限,我們無法對這些觀點的細微差別進行全面探討,更重要的是,篇幅也不允許我們在文學和歷史背景下對福音書的每段經文進行徹底的研究,而這是對這些經文進行最明智的閱讀所必需的。這樣做對文本更敏感,可能容許每位福音書的作者對「褻瀆聖靈」這一說法作出自己細微的解釋應用。(例如,與馬太和馬可相比,路加對這句話的見證似乎意義更加簡單,也最不需要上下文背景)。

儘管如此,我們可以在本文中給出這一說法整體上的含義,並試圖糾正一些常見的誤解。我們先從誤解開始,無論人們如何解釋「褻瀆聖靈」,它都不能被理解爲「叫聖靈擔憂」(弗4:30)或「消滅聖靈的感動」(帖前5:19)。就後兩者而言,保羅並不是對那些鐵石心腸的人發出警告說他們是不信的,而是勸告聖靈已經內住的基督徒繼續受到聖靈的激勵,不要把自己交給苦毒和衝突。保羅說得很清楚:基督徒不能抵擋神在神子民的教會中所做的超然工作。

另一種誤解是過於籠統地理解褻瀆的意思,認爲任何時候公開拒絕過基督的人以後都不能成爲真正的基督徒。雖然乍一看去我們可能會這樣解讀這些經文(尤其是在路加福音缺乏上下文交代的處境中),但新約自己對關鍵事件的重述否定了這種解釋。具體而言,我們在彼得和保羅身上看到了相反的證據。保羅的歸信並不是簡單地從無知到接受基督,他在歸信之前對基督和門徒們公開地逼迫和頑固地反對(使徒行傳9:1-19)。這種對耶穌的公開拒絕顯然不是什麼不得赦免的罪。更令人震驚的是,彼得自己——在跟隨耶穌一段時間後——公開否認他(三次!),但他不僅得到了饒恕,還恢復了在早期教會的領導地位(約翰福音18:15-27,21:15-19)。毋庸置疑,彼得的這一罪行,雖然同樣嚴重且無可爭議,但不能被理解爲對聖靈不得赦免的褻瀆。

最後的選擇

那麼,「褻瀆聖靈」到底是什麼意思,它如何適用於今天的我們?簡而言之,我認爲這指的是一個具體的、積極的、堅持到底的選擇,即宣佈耶穌的身份和工作都是源自魔鬼的。這一指控的特殊性在我們所掌握的關於這一敘述的最詳細版本中最清楚,該版本由馬太複述(12:22-37)。在那裡,很明顯,在與耶穌進行了一系列的互動之後,法利賽人做出了最後的決定,即耶穌並非來自神、必須被殺死(12:14是馬太福音在這方面敘述的轉折點)。因此,他們別無選擇,只能公開解釋耶穌的醫治和教導的善舉都是源於撒但的。耶穌在展示祂難以置信的智慧時,揭示了他們的邏輯中可怕的不一致性(12:25-29)。祂說,相反,這些敬虔的工作來自神的靈。因此,把聖靈通過耶穌所做的工作稱爲撒但的工,這是最大的、不得赦免的罪(12:31-32)。

奧古斯丁認爲不得赦免的罪是一種至死都不願悔改的抵擋神,這一觀點並沒有錯,但它沒有涉及到福音書中所提到的具體問題。對這些經文的有效解讀/應用當然是一個不爭的事實,即對基督至死都不相信和敵視肯定不會得到赦免。但福音書中「褻瀆聖靈」的意思要具體得多:它是對耶穌的工作的一種強硬抵擋,認爲它是魔鬼的工作。

馬太在12:33-37中的補充背景明確了這種解讀,也表明解釋者經常誤解12:33-37與12:22-32的關係。儘管我們的新約版本在12:33分了段,但後面這些經文並不是一個新的、不相關的部分,而是耶穌與他的對手沖突的高潮,以及對這種褻瀆的具體解釋。耶穌繼續祂的論證,迫使法利賽人面對他們自己的立場並做出選擇——要麼宣佈耶穌是好樹,要麼宣佈祂是壞樹(12:33)。說祂是一棵壞樹(源於魔鬼),結出好果子(治病)就是沒有意義的。這句話經常與馬太福音中關於樹的其他比喻(3:10,7:15-20)混爲一談,實際上耶穌是在說他對手的立場不符合邏輯(12:25-29)。同樣,「褻瀆聖靈」就是說耶穌的善行(靠聖靈)是一棵壞(惡魔)樹的果子。

這反過來也解釋了12:36-37中同樣令人不安的說法:「我又告訴你們,凡人所說的閒話,當審判的日子,必要句句供出來;因爲要憑你的話定你爲義,也要憑你的話定你有罪。」這段經文並不針對所有人,好像我們每個人都要在審判面前觀看我們生活中所說的每句愚蠢之言的視頻記錄,而是直接針對那些「褻瀆聖靈」的論點。耶穌警告祂的反對者,這些不經意的話語(耶穌的工作源於魔鬼)將導致他們被定罪,也就是說他們會因爲這種反對祂的強硬立場而得不到赦免。

祂以笑臉歡迎我們

因此,當那些對這一問題感到憂愁的基督徒來找我們,認定了自己犯了不得赦免的罪,我們應該怎麼辦?

首先要強調的是,「褻瀆聖靈」指的是對耶穌的一種特殊、強硬的反對,把基督的工作視爲來自魔鬼的。我懷疑不太會有基督徒做這樣的事情。再說一遍,這不是說不順服聖靈的引導。

這並不是要減少耶穌這些強烈的話語所帶來的打擊和痛苦。這是一個有效的延伸,以警告人們在反對耶穌上持續心硬。但是,這不是給柔弱的良心或跌倒的信徒的信息,而是給那些自以爲是的假信者的警告。彼得、保羅,還有歷史上數以百萬計的其他基督徒都失敗過、跌倒過,但當他們願意悔改時,會發現耶穌以笑臉歡迎他們。


譯:DeepL;校:SMH。原文刊載於福音聯盟英文網站:You Asked: What Is the Unforgivable Sin?

Jonathan Pennington(喬納森·彭寧頓)是肯塔基州路易維爾市美南浸信會神學院新約釋經副教授和研究博士項目主任,同時也是旅居者教會東堂(Sojourn Church East)的副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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