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容論與排他論」之爭主要圍繞兩個問題:(1)耶穌是獲得救贖的唯一道路嗎?(2)人必須信基督才能得救嗎?
本文將論證,耶穌基督是人在神面前獲得救贖的唯一道路,信靠他是得救的必要條件。我們將從基督教的本質和福音宣講的必要性入手進行考察,然後探討耶穌和使徒們對這個問題的直接教導,接著討論相關問題,最後回應一些常見的反對意見。
在當今多元化的社會裡,基督教的排他論或許是一個最讓人難以接受的觀點。基督徒堅持耶穌是唯一的救贖之路、必須信仰他才能得救,這樣的主張在批評者看來既偏狹也不寬容。他們認爲,這種排他性不僅預設了絕對真理的存在和可認識性,還否定了其他宗教主張的合理性。從這個角度看,對基督教排他論的批評很像後現代主義對現代主義的批判,即認爲它傲慢自大、帶有帝國主義色彩,試圖把個人的真理強加給所有人。
但事實上,教會從創立之初就堅持這種排他論立場。早期基督徒生活在同樣多元的環境中,卻堅定地宣告耶穌是唯一的救主,離了他就沒有救贖。這個教導無論在當時還是現在都不受歡迎。那麼,基督徒爲什麼會持有這種觀點?這個教義從何而來?什麼理由讓這種排他論成爲必然?耶穌真的是唯一的救主嗎?人必須有意識地信仰他才能得救嗎?
讓我們先從宏觀角度來看基督教本身的理據、目的和意義。
使徒保羅在《羅馬書》第 1 章中明確指出,每個人都對神有某種認識——這種認識既包括對神存在的感知(sensus deitatis,對神的直覺),也包括對他的義務感(semen religionis,宗教種子)(羅 1:18-21)。更重要的是,因爲認識神,人就會意識到自己的罪疚(1:30)。因爲每個人都是罪人,面對如此明顯的罪疚感,他們都努力去壓抑它(1:18)。然而,宗教信仰依然普遍存在。保羅暗示,各種宗教其實都是人類的一種嘗試:既要承認神的存在和我們對他的義務這一明顯事實,又要用自己能夠接受的方式來處理它。換句話說,各種宗教都試圖敬拜神,同時又想回避那些令人不安的真相,特別是我們的罪疚和神對我們的要求。
但是基督教完全接受這一切,它承認人的罪疚,並宣稱已經找到了解決罪疚的答案。答案不是壓抑罪疚,而是正視它。正是在這裡,我們找到了基督教信仰的理據和存在的理由。基督教宣告,神通過主耶穌基督的位格和作工,爲罪人開闢了得救的道路,使他們脫離罪惡,恢復與神的關係。雖然我們是罪人,但可以坦誠地承認自己的罪來到神面前,通過耶穌基督得到罪的完全赦免。救贖主基督代替罪人,通過他的受死和復活爲人類提供了神所要求的一切。他捨己而死滿足了神的公義,神則通過使他從死裡復活,公開認可了他的救贖之功。
大多數基督徒還相信,基督的十字架是必要的。這不是說神必須拯救人類,而是說基督的犧牲是拯救人類的唯一方法(例如,約 3:14-17;來 2:17)。人類的罪疚問題和神公義的要求都必須得到解決(羅 3:21-31;參見,來 9:13-26)。要讓罪人得到自由,就必須滿足公義的要求,必須平息神的忿怒。神只能在公義的基礎上稱罪人爲義,而這個公義的基礎只能在基督裡建立。
這就是基督教存在的理由和核心意義。基督教是一個關於救贖的宗教,它宣告神通過他的兒子、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成就了救恩(參見,太 1:21)。因此,基督教從根本上就堅持基督是罪人唯一救主這一獨特地位。
基督獨一性的教導可以追溯到耶穌本人的明確宣告。
必須強調的是,說耶穌是唯一的救贖之路,只是在重申耶穌自己所說的話。
耶穌的使徒們也傳承了主的這一教導。
從一開始,基督徒就堅持耶穌是唯一的救贖之路,這樣做只是在追隨我們的主和使徒們的教導。基督教堅持基督作爲罪人唯一救主的獨特地位。只有他有資格施行拯救,他是神差來的唯一救贖者。
有人認爲,雖然救恩只能通過基督獲得,但那些從未聽說過他、因此也從未相信他的人,或許也能得救。然而,歷代基督徒都堅持認爲,不信基督就不可能得救。這同樣反映了我們的主和他的使徒們的教導。
基督徒一直堅持耶穌是唯一的道路。這個信念絕不是從周圍(多元化的)文化中借鑑來的;這是一個植根於基督獨特性的信念,是基督和他的使徒們親自教導的。
福音的警告
新約聖經中有幾處經文發出嚴肅的警告:若不信靠基督(以及與信心相伴的悔改),就只有定罪。
巴刻(J. I. Packer)直言不諱地問道:「當耶穌和使徒們發出這些警告時,他們只是在虛張聲勢嗎?」顯然,他們不是。
福音宣教的必要性
基督教會一直堅持福音宣教的必要性,正是因爲他們深信,不信基督就無人能得救。這個信念同樣源於耶穌和使徒們的教導。
聖經對得救之人的描述
值得注意的是,當聖經作者描述或刻畫得救之人時,他們使用的詞彙都明確反映出對基督有意識的信心。那些現在和最終得救的人被描述爲:
換句話說,新約聖經中沒有「不信卻得救」這個類別。
排他論是傲慢的表現嗎?
首先,我們承認確實有人在宣講這個教義時表現得傲慢。這的確令人尷尬。但問題的關鍵是:耶穌是唯一的救主,這是真的嗎?如果耶穌確實是唯一有資格爲我們的罪付出代價的人,那麼我們就不能因爲害怕冒犯別人而放棄這個信念。而且,真理本身就具有排他性。再者,耶穌的教導是真實的嗎?相信並傳講耶穌所教導的是傲慢嗎?說耶穌錯了才算謙卑嗎?真正的問題在於:耶穌是否有資格拯救我們?答案顯然是肯定的。
神把從未聽過福音的人送進地獄,這公平嗎?
這樣提問當然會在情感上讓包容論者佔據優勢。但這個問題暗含了一些錯誤的假設。比如,它假設定罪僅僅基於明確拒絕福音,假設人不會因爲其他罪而被定罪(但請看,羅 3:19-20,3:7 等)。它假設從未聽過福音的人在神面前是無辜的,或至少在拒絕福音之前是中立的。甚至,它假設確實有人從未聽說過福音(但請看,詩 19:1-3;羅 10:18)!
耶穌明確指出,故意拒絕福音的人將面臨更重的罪責和審判(太 11:20-24),但聖經處處都肯定,所有的罪都會帶來定罪。聖經的明確判斷是:每個人都犯了罪,在神面前有罪,已經因罪被定罪了(羅 1:18-3:20)。
因此,更好的提問方式應該是:「神定有罪之人的罪,這公正嗎?」這樣問,是否聽過福音的問題就正確地退居次要地位了。(事實上,我們可以用另一個問題來回應:如果人只有在有意識地拒絕福音時才會被定罪,那我們是不是最好永遠不要告訴他們耶穌?)
那些從未聽說過耶穌的人還有希望嗎?
那些還沒有聽說過耶穌的人有希望嗎?有!和其他任何人一樣的希望:福音!這正是傳福音和世界宣教如此重要的原因。正如我們前面看到的,這正是保羅在《羅馬書》10:12-14 中的論點。事實上,這正是這個時代的神聖目的(太 24:14)。
讓我們從最宏觀的角度來看這一切:神定意要爲自己贏回這個世界(創 12:3)。爲此,他差遣他的兒子成爲救主(約 3:16,10:16),滿足神對我們的公義要求(羅 3:21-26)。也是爲此,他差遣使徒們和後來的門徒帶著福音進入世界(約 17:20;太 28:18-20),使相信的人得救。有一天,神的使命將會完成,我們都將一同讚美這救恩(啓 5:9)。
基督教誠實地面對艱難的問題,並提供真實的答案。耶穌的獨特性和他的救贖是罪這個問題的唯一答案。神是公義的,我們都知道這一點。我們也知道自己要向他交帳。我們還知道自己有罪,理應受審判。我們需要的是一位有資格代替我們的人。這一切都讓我們別無選擇,只能仰望耶穌。
編注:本文爲「簡明神學」系列專文之一,本文所表達的所有觀點均爲作者本人的觀點,本文基於知識共享(Creative Commons)的署名-相同方式共享(Attribution-ShareAlike, CC BY-SA 4.0)協議免費提供給公眾,允許用戶以其它媒體/格式和改編/翻譯其中內容,但需要附上原文鏈接、指出自己所做的修改,並採用同樣的知識共享許可協議。
譯:MV;校:JFX。原文刊載於福音聯盟英文網站:Inclusivism v. Exclusivism: Is Jesus the Only W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