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与神学
耶穌復活的十個簡明證據
2020-05-12
—— George Sinclair

以下這些簡明的證據可以被用來證明彌賽亞耶穌復活是真實、真確、在歷史裡真發生過的,供讀者參考。

第一,關於耶穌的古舊傳記共有四篇。它們都是由見證人本人所寫,或是根據見證人的證詞所寫成。這四卷書流傳時很多見證人仍在世。這些傳記皆記載耶穌從死裡復活。這些傳記亦有見證人所著書信所補充支持,當時很多見證人仍在世。這些古舊書信都宣稱耶穌被釘十字架而死,然後第三天從死裡復活。

第二,異教徒與猶太作家都記載了當時的基督徒都相信耶穌從死裡復活。

第三,很多目睹耶穌復活的主要見證人都因聲稱耶穌復活而喪命。如果他們撤回言論,性命可能得保。這非常重要。我們明白人願意爲某些原因而死。但這些人是爲了一些事實而死。他們寧可受死,也不肯說這些事實是假的。他們喪命,是因爲他們說耶穌釘十架及復活這些事都是真實的。

第四,約翰的見證記述非常重要。今日很多人聲稱約翰的記載(與其他見證記述一樣)應該以一個符號和比喻的故事來理解。然而我們知道,他清楚了解敘述歷史故事與敘述充滿符號和比喻的故事的分別。爲什麼?因爲他寫了兩本書,一本清楚地稱爲歷史(我們叫它作約翰福音),而另一本則明顯充滿符號和比喻(我們叫它作啓示錄)。所以,約翰在耶穌的死和復活的事上是個重要證人。

第五,歷史證據顯示:墳墓空了;裹屍布整齊地留下來;封閉墳墓的石頭被移開了;耶穌的屍體再也沒有出現;墳墓由羅馬士兵把守;從來沒有人聲稱偷去了耶穌的屍體。裹屍布的存在很重要。在布表面附著的香料有其價值。把屍體移走的人不論是爲了獲利或是惡作劇,都會把布一並帶走,將香料分離出來另作他用。事實上裹屍布的擺放,正如石頭的擺放一樣,完美地指向是復活而不是人爲。

第六,除了保羅以外,一共有十一次記載耶穌向人顯現以證明祂已復活。顯現的對象包括:男人、女人、一個人、兩個人、小組、至少一群人。顯現時,有在室內室外、有各種地點和各種時刻。祂被人觸摸、人能聽得到祂的聲音、看得見祂,祂又在眾人面前吃東西。沒有一個見證人在耶穌從死裡復活以前相信祂會復活。這些證人在耶穌死前就已認識祂,因此他們知道祂與被釘死在十字架上的耶穌是同一人。

第七,耶穌受死與埋葬的地區出現基督教運動的爆炸性增長——這運動主張空的墳墓與耶穌已復活。這爆炸性增長在耶穌的死和復活後僅僅數星期就已出現。縱有來自政府、宗教領袖的敵視、反對與迫害,這增長仍發生了。

第八,耶穌的死與復活並非偶然事件。耶穌曾預言祂會被釘十字架而死、埋葬、然後從死裡復活。祂的釘十字架預言十分重要。祂不可能操控這件事。只有羅馬帝國官長才有資格釘十字架。所以耶穌合理地說,祂在十字架上死然後第三天復活將會是一個「記號」辯明祂的身分、祂的教導、祂以祂的死與復活所要成就的事。

第九,耶穌的死與復活發生之時,「有一位彌賽亞會從神而來、死而復活」的預言已有數百年之久。耶穌本人宣稱祂的生、死和復活是要應驗這些預言。

第十,不單如此,耶穌的死與復活的背後,是一個對人類狀況深刻而有力洞察的宏大故事。祂的生、死和復活的背後有一系列文獻,數千年以來證明對人類狀況有智慧與洞見。這些文獻構成了科學、人權、良好管治發展的基礎。耶穌的生、死和復活背後的世界觀,在寬度、深度、連貫性、一致性、情感、理性力量都無與倫比。

我的朋友們,耶穌是釘十字架又復活的救主、愛我們的主。謙卑信靠來到祂面前吧。


譯:Thomas Kwan;校:JFX。原文刊載於加拿大福音聯盟網站:10 Concise Pieces of Evidence for the Resurrection

George Sinclair(喬治·辛克萊)是渥太華市彌賽亞教會(Church of the Messiah)牧師。他是ANiC宗派的創會主席。他與妻子Louise於1981年結婚,育有九個子女。他亦爲TGC Canada的創始委員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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